(资料图片)
(记者何淼)记者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保证2023届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安排到中小学校任教。
《通知》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师范大学要高度重视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就业教育与职业指导知识内容,开展生动有效的政策宣传,营造支持公费师范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通知》明确,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总额内,提前安排、准确核查接收公费师范生编制计划,统筹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于2023年1月6日前将本省(区、市)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需求信息通报给部属师范大学,同时在相关网站或平台公开发布。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通过手机信息、APP等有效途径,及时公布并有针对性地推送用人信息及人事招聘政策,做好公费师范生就业岗位选择与中小学教师岗位需求的有效衔接。
《通知》指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持续组织公费师范生专场招聘活动,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有编有岗,全部落实任教学校,严禁“有编不补”。2023年5月底前,确保90%的公费师范生通过双向选择落实任教学校。2023年6月底仍未签约的公费师范生,其档案、户口等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公费师范生离校前须全部落实任教学校。
此外,《通知》还在及时填报数据,加强就业信息统计报送工作;规范跨省任教;严格履约管理;抓好政策落实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