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宏科技: 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全球最资讯

2023-05-21 21:09:06 来源:证券之星

证券代码:002645           证券简称:华宏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8

债券代码:127077           债券简称:华宏转债


(资料图片)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5 月 19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1-

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为 303,730,4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3935%。

为 297,005,49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334%。

为 6,724,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1%。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724,93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01%。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

情况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688,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1,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39,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688,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1,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39,900 股,占出

                         -2-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688,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1,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39,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72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688,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32,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683,5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9%;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892%。

   (六)《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688,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1,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39,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1%。本议案获得通过。

                       -3-

   (七)《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688,9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64%;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32,900 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08%。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683,5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9%;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32,9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4892%。

   (八)《关于 2023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72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九)《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72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十)《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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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03,72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十一)《关于公司申请买方信贷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72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十二)《关于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72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十三)《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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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507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15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3%。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6-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十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十五)《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03,706,495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获得选举票数 6,701,003 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41%。

  (十六)

     《关于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72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

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8%;弃权 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8,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269%;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

  (十七)《关于变更注册资本、营业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28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8%;

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9%;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279,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20%;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39%;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1%。

  (十八)《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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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同意 301,28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8%;

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9%;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279,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20%;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39%;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1%。

  (十九)《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28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8%;

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9%;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279,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20%;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39%;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1%。

  (二十)《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28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8%;

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9%;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279,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20%;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39%;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1%。

  (二十一)《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28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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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9%;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279,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20%;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39%;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1%。

  (二十二)《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28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8%;

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9%;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279,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20%;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39%;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1%。

  (二十三)《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1,284,70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948%;

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29%;弃权 7,000 股,占

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279,21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6320%;反对 2,438,722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639%;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1%。

  (二十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3,721,8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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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 1,53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弃权 7,000 股,占出席

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3%。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16,403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31%;反对 1,53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28%;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04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委派了杨学良律师、张凤婷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

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华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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